如何取得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手续?
社会公共安全产品,是用于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产品.包括消防、道路交通L管理、安全防范、警用械具和装具以及刑事案件勘察、鉴定器6材等产品。凡生产这几类产品的企业,无论其隶属关系如何,生产许可审批手续统一由公安部负责归门发放。其他任何部门任何地方都不得发放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手续,也不得发放与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手续目的、性质、作用相似而名目不同的审批手续件。实施生产许可审批手续产品的计划由公安部提出,报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手续办公室准,统一列入国家发审批手续产品目录。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手续办公室批准实施许可格。没有取得许可让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经销单位不得销售天许可审批手续的产品。
申请生产许可审批手续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一是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申请消防器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手续的企业,还要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的批文。
二是产品符合现行同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是具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
凹是具有保审批手续该产品质员的牛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检测和测试手段。
五是具有足以保审批手续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丁人和计量、检验人员队伍,并能严格按照图纸、生产工艺等技术文件进行生产、检测和测试。
六是建立有效的质量保审批手续体系。
生产列入国家发审批手续目录产品的企业,在具备了申请生产许可审批手续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后,均有权提出许可审批手续申请,中请企业要填写许可审批手续申请书(统一格式),经企业行政隶属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审批手续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部许可审批手续办公室四份。
生产许可审批手续的有效期,自批准之日算起,最多不超过五年(具体期限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规定)。对已到期或虽未到期但在产品标准、结构上有重大修改的,要重新进行审查。生产许可审批手续期满后仍继续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应在期满前的三个月内提出复查申请,经复查合格后,确定延长有效期或者换发新审批手续。
政府注意的是,已取得生产许可审批手续的企业.有不符合申请生产许可还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仍;的;将许可审批手续产品名牌转让其他企业的;生产国家决定淘汰或者停止生产的产品的或审查、检测时弄虚作假或行贿的情况之一,公安部许可审批手续办公室有权注销及收回其生产许可审批手续,并令其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注销后的许可审批手续,由生产企业在注销后十五日内送回部许可审批手续办公室。